您的位置:首页 > 法院专栏 >
老友背刺+新房主蒙圈,法院“精准调解+督促履行” 巧解困局
www.sh.suiningpeace.gov.cn 】 【 2025-07-16 09:09:29 】 【 来源:射洪市人民法院

  都说“朋友多了路好走”,却没想到“路”竟拐进了“死胡同”——贺某暗中将朋友冯某的房子转卖,买家陈某还满怀期待地装修一新。


  原告冯某出于信任,将旧宅拆迁事宜全权托付于被告贺某,然而,被告贺某却在未与原告冯某商量的情形下,以远低于市场的价格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陈某。当冯某发现“家园”易主,试图与陈某协商却陷入僵局,最终不得不诉至法院。


  金华法庭受理该案后,深入剖析纠纷症结:贺某作为受托人越权处分构成根本违约;陈某低价购“家”但未办理过户,难以构成善意取得;而冯某作为实际产权人的物权保护刻不容缓,同时陈某的装修投入亦需合理补偿。


  多方考量下,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最终促成三方达成“贺某承担违约责任、冯某补偿装修费用、陈某限期腾退房屋”的一揽子调解方案,既坚守法律底线确认房屋产权归属,又兼顾情理平衡各方利益。


image.png


  “房子是我装修的,我就要拆掉它!”陈某激愤的说道。


  “房子是我的,凭什么拆掉我的房子,我要向法院申请保全!”冯某也愤愤不平。


  调解协议签订后,双方在装修处置和补偿细节上再生分歧,履行陷入僵局。


  面对这一突发状况,承办法官立即深入涉案房屋现场,对装修情况进行实地勘验和评估。


  在搬迁现场,法官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细致核算装修成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务实可行的履行方案:陈某保留房屋现有装修,自行搬离可移动的家电家具,冯某支付装修损失补偿款9.5万元。


  在案件调解协议达成后,金华法庭并未就此止步。通过建立“跟踪督促+暖心回访”机制,持续关注协议约定事项履行情况:一方面建立履行台账,督促贺某按期足额支付款项;另一方面主动上门回访,了解陈某腾退进展。


  在法院的有力保障下,调解协议约定的9.5万元补偿款迅速到位,陈某也积极配合开展腾退工作。曾经剑拔弩张的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谅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中承办法官将纠纷化解链条从“调解”延伸至“履行”,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通过司法引导强化社会诚信意识,用“钉钉子”精神盯紧每一个司法环节,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见、可兑现。

编辑:赖政宇
射洪长安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