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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6千多网购手表结果是“假货” ,射洪法院:退还货款!
www.sh.suiningpeace.gov.cn 】 【 2024-07-19 10:09:36 】 【 来源:射洪市人民法院

随着网络购物的普及


假冒伪劣、产品损害等


各种衍生的问题也不断出现


这些问题不仅会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也会打击消费者的网购积极性


不利于网络购物的健康有序发展


如果网购货物鉴定为假


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


一起来看下面这起案件


  案件回顾


  今年6月,邓先生通过某购物平台在被告开设的店铺购买了一块手表,购物款、快递费合计人民币6千余元,邓先生收到商品后发现手表做工粗糙,后在官网查询,无法确定收到的商品是否是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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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邓先生通过购物平台联系到被告询问商品是否为正品手表,被告回复为正品。后邓先生告知被告将会把手表送去专业机构鉴定,如鉴定结果是假冒伪劣商品,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被告依然回复商品为正品,是代购回来的,有凭证,也支持原告送去鉴定。


  邓先生为了确认商品是否存在假冒伪劣问题,遂联系鉴定机构,并下单将商品送检,最终鉴定结果为假冒伪劣商品(送检样品不符合品牌方已售商品的外观细节特征)。于是邓先生将检验报告发给被告,询问被告处理方式,被告收到消息让原告把手表寄回再鉴定一次;邓先生告知被告因为手表现在是重要的物证,在本次纠纷没处理完毕前,手表暂时由自己保管,并认为被告公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并且未得到品牌方授权,滥用品牌商标,与宣传的商品也完全不一致,属于违法经营销售,欺诈消费者,遂将被告诉至射洪法院。


  案件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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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到双方路途遥远,案情较为明朗,遂建议通过线上微信调解的方式,节约诉讼成本,原被告均表示同意。调解过程中,法官释明商家在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当保证货真价实,不得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承办法官对被告进行训诫教育、剖法析理,在释明其中利害关系后,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


  法官寄语


  网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应及时积极与经营者、网络购物平台沟通协商。若仍未果,在保留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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