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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射洪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www.sh.suiningpeace.gov.cn 】 【 2024-08-05 10:03:08 】 【 来源:射洪市人民检察院

  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推动“党建+公益诉讼”深度融合发展。近日,结合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遂宁市、射洪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开展“党的生日话职责 纪律严明勇担当”主题党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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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与公益诉讼案件回访活动相结合,遂宁市、射洪市两级检察机关联合遂宁市中院前往香山镇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专题宣传,并走访民事公益诉讼被告陈某,实地了解其劳务代偿履行情况。


  回访了解到,近几月来,陈某在镇、村的监督下做环卫公益、秸秆禁烧、护林防汛等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劳务代偿,成为当地保护环境的宣传员。陈某说:“非常感谢检察机关和法院考虑我的实际情况,让我采取“金钱赔偿+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我已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也会用自己的切身经历向周围群众宣传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活动中,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检察工作,详细介绍公益诉讼检察的职能、案件范围以及重要意义。同时,鼓励群众积极提供公益诉讼线索,呼吁群众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检察机关将以此次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坚持党建引领,紧密结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以更好检察履职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案件回顾


  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期间,陈某擅自在其菜地内架设捕鸟网,捕获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领角鸮、“三有保护动物”黑枕黄鹂各一只,经鉴定,前述案涉野生动物物种整体价值合计15300元。案发后,法院判决其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陈某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请求以部分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走访了陈某所在的村委会、辖区司法所,并赴陈某家中了解情况。经查,陈某个人及家庭情况确实较为困难。根据陈某的实际情况,检察机关邀请法院、司法局、自规局等部门及听证员、“益心为公”志愿者,针对陈某劳务代偿的可行性进行了公开听证。经与陈某所在的镇、村商洽,均同意对陈某劳务代偿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遂达成调解协议,由陈某以“金钱赔偿+劳务代偿”的方式承担生态修复费用15300元。


编辑:赖政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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