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射洪、平安射洪进程中,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先进典型。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和《射洪市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各地各部门申报,市委政法委复核,市见义勇为联席会议审议,市委政法委委务会审定,拟推荐射洪市人民政府授予何兵等9人“射洪市见义勇为公民”荣誉称号,现予以公示。社会各界及广大干部群众若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之日起7日之内书面或电话向市委政法委反映。
联系电话:0825-6637928;通讯地址:射洪市伯玉路232号;邮政编码:629200。
附件: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及简要事迹
中共射洪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12月3日
附件:
拟奖励见义勇为人员名单及简要事迹
一、拟奖励见义勇为群体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一)何兵、李召开、杨飞见义勇为群体
何兵,男,汉族,生于1980年11月14日,国网射洪市供电公司职工。
李召开,男,汉族,生于1963年4月13日,天仙镇大石村村民。
杨飞,男,汉族,生于1981年10月19日,国网射洪市供电公司职工。
2023年8月1日16时许,一辆白色小轿车驶入天仙镇双庙村三岔路口湖中,何兵、李召开、杨飞救起4名落水者。
(二)田仁勇、周加全见义勇为群体
田仁勇,男,汉族,生于1968年7月28日,国家金融管理总局射洪监管支局三级主任科员。
周加全,男,汉族,生于1968年12月11日,射洪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职工。
2024年6月4日19时许,启航广场有一中年男子掉入江中,田仁勇、周加全将落水男子救上岸。
二、拟奖励见义勇为个人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一)黄五代,男,汉族,生于1996年12月5日,通泉酒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综合部职工。
2023年12月23日22时许,启航广场一男子因醉酒不慎掉入涪江,黄五代将落水男子救上岸。
(二)蒲启旭,男,汉族,生于1974年11月1日,个体工商户。
2024年4月15日9时许,洋溪镇一名女童掉入路边废弃的污水池,蒲启旭救起女童。
(三)罗会长,男,汉族,生于1960年8月16日,退役军人,太和文化公园保安。
2024年1月16日1时许,浪琴阳光小区外的河堤上,一名年轻女子轻生跳入江中,罗会长救起落水女子。
(四)郑刚,男,汉族,生于1973年6月20日,胥华中医诊所医生。
2024年5月17日18时许,一名少年掉入打鼓滩水电站外的涪江中,郑刚将落水少年救上岸。